工信部又又又又又出通知了!
低速電動車將于2021年出臺強制性*標準。
這一次,我選擇相信。
工信部于2016年10月正式對低速電動車國標進行立項(并規(guī)兩年的制定期限)。隨后國標《草案》流出,一度成為企業(yè)產品更新升級的指導方向。
《草案》要求低速電動車長、寬、高不得大于3500mm、1500mm、1700mm,車速在40~70km/h之間,整車整備質量在750Kg以下,動力電池質量不得超過整車質量的30%。并明確指出,動力電動要用鋰電池代替鉛酸電池。更為嚴苛的是,還要求低速電動車必須通過*乘用車標準的的正碰和側碰試驗。
在如此高的門檻面前,超過九成的企業(yè)將被拒之門外,這也是國標沒有如期出臺的根本原因,標準是來規(guī)范產業(yè)發(fā)展的,不是用來消滅這個產業(yè)的。
緊接著,工信部等六部委,又在2018年11月8日發(fā)布《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地方人民政府組織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,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,加強低速電動車規(guī)范管理。
很明顯,工信部為代表的中央管理部門,把低速電動車管理這塊燙手山芋,扔給了地方政府。
小叮認為,工信部這一。
次對國標推倒重來,看似朝令夕改,實際上是一招緩兵之計
從2016年首次立項,到2021年出臺,留給行業(yè)“自由競爭、優(yōu)勝劣汰”的時間足足有5年時間。足夠讓優(yōu)秀的*更加強大,讓雜牌自動淘汰出局。
其次,此前的《草案》門檻太高,新標準征求意見稿或降低門檻。
新的標準在征集意見時,大概率會降低門檻,比如“電池可以用鉛酸電池”、安全碰撞放低要求。
畢竟,老百姓2—3萬元能夠買得到的電動汽車,才是硬道理。
總結:
顯然,管理者已經認可并尊重,低速電動車產業(yè)創(chuàng)造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,尤其在老齡化社會日趨加劇的當下,低速電動車在鄉(xiāng)鎮(zhèn)和農村市場,是中低收入家庭理想的代步工具。央視也多次鼓勵和表態(tài),對低速電動車進行人性化管理,杜絕一刀切式的查扣罰。
對于經銷商,任何時候都是公平競爭,即使國標現在出臺,競爭依然殘酷。熬過了艱難2017、2018年,未來要繼續(xù)活下去,好的應對之策,不是停下來尋找方向,更不是謹慎觀望,而是低頭找路,每多賣一輛車,你腳下的路就越寬敞。